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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9-10
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州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1月15日对凉山发展集团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9日向凉山发展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代义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责任落实情况
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州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州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紧紧围绕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巡察反馈意见会议当日下午,公司党委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借力借势巡察契机,及时制止纠正问题,完善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公司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一是成立了公司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搭建机构、指定专人、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专项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二是以问题为导向,对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一一认领,对标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以扎实有力、动真碰硬的举措,推动落实问题整改。三是巡察反馈意见会议后,公司先后召开党委扩大会议14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反复多次对巡察整改事项进行研究部署抓落实。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对标对表巡察反馈意见,公司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制定印发《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凉发展党委〔2020〕24号),对本轮和上轮未整改到位的共58个问题逐项进行细化分解,提出整改意见206条。建立整改台账,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各牵头领导会同责任部门及时研究整改措施,按照整改时限,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实行挂帐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二、总体推进情况
(一)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公司党委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公司主要领导通过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及每周例会,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截至目前,州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30个问题中,26个已整改完成,4个正在整改;对上轮反馈未整改到位的2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剩余9个问题同本轮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情况大致相同,待相关的制度健全完善后,一并整改到位。
(二)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已印发执行的制度15项,正制定完善并按程序报批的制度10项,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三、已整改问题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政治规矩纪律意识淡薄。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按照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方案,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全文)、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讲话精神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相关文件。二是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相关要求,班子成员就个人报告事项写出书面承诺,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三是制定印发公司《会前学纪学法实施办法》《关于重申公司会议纪律的通知》《公司劳动工作纪律(暂行)规定》,在公司会议室门前悬挂了《会议纪律须知》告示牌,组织会前学纪学法,督促党员运用“学习强国”APP加强学习。四是派驻纪检组开展了5次作风督查,对督查发现的下属企业5名值班人员未到岗的问题和公司3名员工早退、1名员工未完善请销假手续进行了通报,并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进行了处理。
2.关于“原国投违反民主集中制问题突出”的问题。
(1)党委决策职能虚化、边缘化,党管企业的意识淡薄。
一是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落实州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事项党委先行研究的前置程序。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开展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规范决策程序。三是按照州委组织部、州国资委印发关于州属国有企业《党委议事规则》,修改完善《公司党委议事规则》。
(2)个别领导“个人说了算”。
一是制定了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为公司经营性资产租赁的规范运作和租赁方式方法提供依据。二是建立了公司经营性资产租赁台账,全面掌握经营性资产租赁情况,按时、足额收取了相关租金;上半年收取租金147.4万元,预计全年可收取租金3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70%。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理论学习结合实际不够。
一是制定了《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公司党委中心组组织、职责、学习要求等,并印发各支部,要求加强和规范支委会学习制度。组织开展7次党委中心组学习,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来川到凉视察讲话精神、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等。二是创新学习教育方式,采取邀请专家作辅导报告、公司领导讲党课的形式,宣讲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共举办3场宣讲会,120余名党员职工参加学习。三是加强党建工作,建立党建月会制度,召开党建工作会5次,使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及时研究安排党建工作、巡察反馈整改、疫情防控等工作。四是印发《关于各支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通知》,明确要求各支部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五是多形式强化学习效果,督促公司党员加强对“学习强国”APP的学习使用。六是贯彻落实州国资委党委《关于建立实施“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党建工作会第一议题。
(2)党委中心组学习记录不实。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提高思想认识和学习自觉;对中心组学习记录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增强责任意识,认真仔细记录,不出差错。二是修订完善《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制度组织开展学习。三是完善学习考勤制度和记录台账。
2.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其纳入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就公司意识形态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进行研讨,制订并印发了公司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二是召开2020年加强思想政治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会,通报公司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公司思想政治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齐抓共管、党办组织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公司党委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好“责任田”。四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公司及下属企业200余名党员、职工签订《规范网络行为承诺书》;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求各支部认真落实“十项措施”,倡议党员做到“十带头”,80余名党员承诺带头严守纪律、服从安排、服务群众、不聚会聚餐、保持卫生、拒吃野味、拒绝谣言、配合查验、科学防治、作好表率;公司党员干部全覆盖关注了“先锋凉山”和“凉山国资”微信公众号,及时掌握了解全州国资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工作等新动态,便于明晰工作方向、指导具体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领导,教育引导员工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开展2020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没有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意识”的问题。
(1)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公司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树牢“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思想,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党建月会”引导党员职工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化公司改革发展。截至目前公司已召开党委会38次、中心组学习会7次、党建工作月会5次。二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暂行)》《党建工作月会制度(试行)》《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规范党建工作,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三是建立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工作制度,印发《公司党委委员分工通知》,组织参加州国资委举办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条例(试行)》专题培训,加强对下属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四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组织761人次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开展第一期党员轮训暨发展对象培训,召开公司庆七一党性教育大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工作会。
(2)对发展党员工作严肃性认识不到位,“六上五下”程序长期被简化。
一是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二是购买《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下发公司各支部,为规范工作提供指导。三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安排4人参加国资系统支部书记轮训;开展一期党员轮训暨发展对象培训,邀请州委党校教师授课,公司及下属企业50余名党员参加培训。四是制定并实施《发展党员工作的专项整改方案》,对18名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
(3)党费收缴不规范。
一是制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办法(试行)》,并印发各支部。二是立行立改,一支部2名退休党员已于2019年11月27日补交党费,并按规定向州国资委党委上交50%;中小担保融资支部自2019年1月起,按月把收到的党费上交公司党委。三是一支部书记对2016年擅自减免2名退休党员党费作出书面检讨,党办和中小保支部对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
(4)对下属各党支部的指导监督不够。
一是召开5次党建工作会。组织公司各支部书记(委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对支部近期党建工作、巡察反馈整改和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并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提出要求。二是对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工作及联系支部进行分工,印发了《关于党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指导。三是公司党委对中小保党支部班子进行了提醒谈话,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支部已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认识,并进行整改。四是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初稿已形成,党委会研究会后即印发施行。
2.选人用人任人唯亲与企业发展需要不匹配。
(1)用人导向存在偏差。
一是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逗硬整改。二是转发了州国资委《关于加强州属重点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和选聘中层管理人员的意见(试行)》,公司已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暂行)》初稿。三是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相关人员按规定扣发绩效。四是派驻公司纪检组制定印发了《廉政审查工作实施办法》。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十项规定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
(1)违反公车管理相关规定。
一是公司纪委已对2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人均已退交两个月的公务交通补贴,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了检讨。二是公司公车GPS定位系统已完成安装。三是修订完善了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四是派驻纪检组对公务用车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公司公车GPS使用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五是在节假日前通过公司微信群开展廉洁提醒,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六是公司纪检组已设立意见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违规兼职取酬。
一是修订完善《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二是派驻纪检组督促超额领取薪酬的员工,按照承诺期限退还违规领取的款项。三是对涉及的10人开展了提醒谈话,并通过公司党委会、经理办公会以及员工工作群学习宣传了凉山州纪委关于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和州委州政府“八条禁令”的规定。
(3)超标准报销费用。
一是多次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十项规定、凉山州“八条禁令”,通报州纪委查处的违反“八条禁令”的典型案例。二是在公司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未修订实施前,自2019年11月1日起,暂按《凉山州州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进行差旅费的报销,杜绝在差旅费报销时既报销公杂费又报销市内交通费补贴的情况发生。三是按照凉山州财政局出台的差旅费标准(凉财行〔2014〕18号、凉财行〔2016〕1号)制定了《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及时向州国资委备案执行。四是对2名外派异地挂职人员超标准报销的费用进行整改清退,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交回公司财务部。五是对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重复报销市内交通费及2019年1月至2019年9月职工通信费按折扣前金额多报销费用进行清退。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
(1)违规违纪情况频发,仅2019年就有3名职工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政纪处分。
一是制定并印发《公司会前学纪学法实施办法》,先后组织学习7次,通过公司工作群在节假日期间进行廉洁提醒,并宣传学习党纪法规、典型案例等共计36次。二是派驻纪检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以及自身职能职责,制定了廉政承诺书,52名管理人员签订承诺,并主动接受监督。三是公司管理人员赴法纪中心接受警示教育;参观西昌市图书馆“清廉四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展”;组织公司高管学习《忏悔实录Ⅷ》并撰写心得体会;邀请州纪委领导到公司作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宣讲。四是督促公司相关部门修订完善内控制度15个。五是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督查,下发督察通报5期。六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兼职兼薪、违反公车规定接送上下班、“近亲繁殖”涉及的管理人员及亲属共计40人开展了提醒谈话;对工作纪律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8名员工进行了通报批评,6人作出了书面检讨。七是建立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监督。
(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存在多笔万元以上大额现金支付情况。
一是组织财务部员工认真学习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二是修订完善《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按程序印发执行。三是全面推行公务卡使用,加强现金日常管理。
2.关于“执行纪律打折扣”的问题。
一是制定并印发《公司会前学纪学法实施办法》,先后组织在公司党委会会和经理办公会上学习7次。二是派驻纪检组已拟定专项整改方案,提出了绩效扣减的处理意见,涉及人员已于3月16日将扣减的绩效交至公司财务。三是对公司2013年以来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并对2019年受到党政纪处分的3名同志绩效按规定进行扣减。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1)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
一是召开2020年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工作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制定印发公司《会前学纪学法实施办法》,组织学习了7次。二是开展了1次述责述廉和1次全覆盖廉政谈话。三是成立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制定了《凉山发展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办法》,明确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职责,印制履责《纪实手册》,发至管理人员,督促管理层“管业务就要管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四是对工作纪律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8名员工进行了通报批评,6人作出了书面检讨。与公司52名管理人员签订了廉政承诺书。五是今年以来党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1次,分别对违规用人、公车私用、超标准报销、纪律处分决定的执行等问题的整改进行研究布置,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2)原国投党委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较差。
一是召开2020年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工作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成立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制定了《凉山发展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办法》,并编制履职《纪实手册 》,下发至管理人员,层层分解压实责任,促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三是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完善述责述廉和廉政谈话制度,现已开展了1次全覆盖廉政谈话、1次集团各部门和下属企业负责人的述责述廉工作。四是按照《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廉洁风险防控排查。
2.关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聚焦主责主业不力。
一是组织召开了公司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工作会,层层传导落实主体责任压力,进一步强化部门和下属企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二是成立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凉山发展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办法》,编制了履职《纪实手册 》《关于重申公司会议纪律的通知》并在会议室门前悬挂了将会议纪律须知的告示牌,制定实施了《公司会前学纪学法实施办法》《公司廉政审查实施办法》《公司管理人员婚丧喜庆报备制度》《设立意见箱畅通反映问题渠道》等6项制度,其中派驻纪检组共组织会前学纪学法7次,对2019年受到处分的3名人员的年终考核出具了廉政审查意见和扣减绩效意见,并督促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截至目前已有3名管理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报备,制定出台的制度均得到了较好实施。三是建立了信访线索处置台账、日常监督台账、巡察反馈问题督查督办台账、落实两个责任记录本。四是组织开展了1次班子成员、中层人员以及下属企业负责人全覆盖廉政谈话和1次述责述廉。
(2)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
一是通过会前学纪学法,在公司党委会、经理办公会以及员工工作群学习宣传了凉山州纪委关于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和州委州政府 “八条禁令”的规定。二是公司纪检组配合人力部门,举一反三,全面清理兼职兼薪问题,并督促超额领取薪酬的员工按照承诺期限退还违规领取的款项。三是参与公司组织招投标项目的监督工作11次,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四是派驻纪检组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及巡察整改情况督查,通过下发通报、谈话提醒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五是派驻纪检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以及自身职能职责,制定了廉政承诺书,52名管理人员签订承诺。建立管理人员廉政档案,一人一档,动态监督。六是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包括GPS定位系统的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七是公司纪检组已设立意见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关于“重点业务廉洁风险突出”问题。
(1)固定资产出租存在廉洁风险。
一是制定印发公司《经营性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所有新的租赁严格按州国资委《凉山州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二是租赁价格现严格遵循市场行情,采取摸底调查、中介调查等方式作为定价重要依据。三是积极对接国兴公司下属国投物业公司,就月城公寓账册与实际收入不匹配工作进行督促,国投物业已完成2011-2016年电子台账,按标的物已归档全部资料。
(2)履行代建项目职责存在廉洁风险。
一是国投实业公司已于2018年底全面停止了向重庆建工、现代房屋公司提供建材物资事项,2020年2月24日书面致函重庆建工和现代房屋公司,停止供应建材物资。二是国投实业公司项目管理部于2020年2月24日开展了自查自纠专项会议,所有经办人就供应建材事项开展了自我检查,自述经办该事项全过程。根据已产生的问题重新修订了商贸相关制度,重新确定了商贸的决策程序、组织措施、领导责任、控制方法和工作流程。明确了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继续加强廉政学习,警钟长鸣。三是强化政策法规的学习,确保合法合规开展公司经营活动。四是国投实业公司项目管理部建立了商贸工作经办人员的轮岗机制。
四、未完成整改问题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不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批示的情况时有发生,个别担保业务,原国投不执行州国资委“先办理相关抵(质)押和反担保手续”的明确要求,在未办理反担保手续的情况下,为其提供担保。
整改进展:按巡察要求,公司立即冻结了所涉企业未使用的贷款资金,并向其发出敦促完善反担保措施工作函,积极与银行对接,督促其及时归还贷款。
解决措施:一是继续加大力度,催促涉及企业及时完善担保额度相关反担保手续或提前归还贷款。二是涉及企业2020年12月前仍不配合完成抵质押手续或提前归还借款,公司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任人唯亲与企业发展需要不匹配”的问题。
(1)员工学历层次、专业结构不适应公司定位及发展。
整改进展:一是根据国资委出台《州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和选聘中层管理人员的意见(试行)》已形成《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暂行)》初稿,待后审批后印发施行。二是已制定并开始实施2020年员工培训计划,正在修改《薪酬管理办法》。三是春节前开展了公司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慰问活动。
未完成原因:《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暂行)》《薪酬管理办法》尚未正式出台施行。
解决措施:抓紧推动制度的出台。
(2)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公司《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暂行)》《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已形成初稿。二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内近亲属关系及选人用人程序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改,举一反三,加强对下属企业选人用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截止目前,已完成廉政提醒谈话10人,已解除劳动关系17人,现正在按照整改方案开展清理整改工作。三是派驻纪检组已制定印发《廉政审查工作实施办法》,对2019年评先评优工作,出具了廉政审查意见,配合人力部开展下属企业国投实业公司、凉投房地产公司、国展恒安公司的员工招聘情况和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
未完成原因:一是4月初州国资委出台《关于加强州属重点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和选聘中层管理人员的意见(试行)》后,公司正在遵照文件精神修改《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暂行)》《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二是“近亲繁殖”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正在开展中。
解决措施:一是加快推进制度出台施行。二是按“近亲繁殖”问题专项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
(三)党的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制度建设滞后、执行走样”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公司治理体系、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二是党办、董办、综合部牵头修订完善“三会一层”决策制度,严格制度遵从,让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三是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结合原聘请咨询公司制定的相关内控制度进行认真审定,修订完善,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四是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目前,公司新制定制度规定15个,正在按程序修订的制度10个。
未完成原因:一些制度需待州国资委指导性制度出台后再完善施行,一些制度需按照公司章程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议审议后施行。
解决措施:按程序抓紧推进制度建设。
(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公司对上轮巡察反馈的38个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其中28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分类建账,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严明整改纪律,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地。截止目前,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19个,剩余9个问题同本轮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情况大致相同,待相关制度健全完善、措施落实后,一并整改到位。
五、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公司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及各下属企业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州纪委监委派驻公司纪检监察组、公司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紧扣州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的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公司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公司改革创新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3981539303;来信地址: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5段53号,州纪委监委派驻凉山发展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邮政编码:615000;电子邮箱:5271670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