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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明确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市场化债转股
发布时间:2020-03-12
《通知》明确提出,允许采用股债结合的综合性方案降低企业杠杆率,允许实施机构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规范实施机构以发股还债模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允许将除银行债权外的其他类型债权纳入转股债权范围,允许实施机构受让各种质量分级类型债权,允许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权益类融资工具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允许以试点方式开展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银行债权转为优先股,鼓励规范市场化债转股模式创新,规范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信息报送管理等10项政策。
《通知》规定,允许实施机构发起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对象企业合作设立子基金,面向对象企业优质子公司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实施机构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发起设立专项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